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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葡京新集团350入口孟强副教授就疫情期间清明节文明祭扫的管理规定接受法制日报采访

原文标题:各地出台相关限制或者暂停清明节祭扫服务新规

祭扫形式多样满足群众需求

 

近日,在2020年清明节来临之前,为安全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民政部颁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就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做出了专门规定,针对疫情期间这一特殊的清明节如何进行文明祭扫,以及相关管理规定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葡京新官网孟强副教授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报道“各地出台相关限制或者暂停清明节祭扫服务新规 祭扫形式多样满足群众需求”刊登于2020年4月4日《法制日报》,全文如下:

 

今年清明节,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的张成华决定不回广东老家祭祖,“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第一,再者返京后还要隔离”。
  因为疫情无法实地祭扫的人不在少数。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为做好今年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清明节祭扫工作,广东、湖北、河南、宁夏等地发布通告或新规,鼓励通过网络祭扫等方式,降低祭扫活动聚集导致的感染风险。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清明祭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也是一项事关公共利益的善良风俗,但今年的清明遇上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清明祭祀须依法随“疫”而变。各地出台相关限制或者暂停清明节祭扫服务新规,既尊重人们的祭扫习俗,又能够降低人群聚集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
疫情防控不容松懈
清明祭扫因时制宜

  张成华的老家在广东省汕头市,他10年前从北京某知名高校毕业后,进入北京一家企业工作,如今已经在北京买房成家。
  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他老家,每逢清明节,家家上坟扫墓,户户祭拜先祖。所以无论是在读书时,还是工作以后,他每到清明节都要赶回家。
  今年春节,他和妻子带着孩子在汕头过年,眼看湖北疫情一天比一天严重,大年初四即返回北京,在家自我隔离。
时间进入3月份以后,张成华见湖北的新冠肺炎患者病例数量一天天减少,便给远在老家的父母打电话,商量今年清明节祭祖事宜。
  但令他意外的是,新冠病毒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散,国内的病例数量在减少,北京的输入性病例数量却日渐增加,北京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
  4月1日,在北京市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说,对于出京扫墓者必须落实居家隔离14天的相关要求。
  于是,张成华赶紧跟父母打电话,决定今年清明节不回家祭祖。因为自己如果回去,返京后还要再次隔离14天,公司肯定不同意。此外,无论是坐飞机还是高铁,接触的人越多,感染病毒的风险就越高。
  今年不回家祭扫的人不在少数。
  在广东省深圳市定居的赵华,也决定今年清明节不回河南老家祭拜父母。
  赵华多年前到深圳打工,后定居深圳并组建小家庭。6年前父亲去世,3年前母亲去世,父母去世后,她每年清明节都回老家祭拜。
  疫情发生以来,赵华每天都关注官方通报信息,期待疫情早日结束。但随着境外输入病例的增加,她意识到,距离疫情结束还需要一段时间,今年清明节不能回老家祭拜父母了。
  赵华在电话里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虽然深圳和老家都是低风险地区,但路上感染病毒的风险还是有的。
  在葡京新集团350入口副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孟强看来,中华民族自古就重视孝道、尊重逝者,祭祀先祖亲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大传统,在古代,祭祀甚至是国之大事,比如《左传》有云,“国之大事,在祀在戎”。
  “祭祀既是个人、家庭、家族、宗族行为,也是群体性行为,属于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交汇的范畴。”孟强认为,人们的祭扫行为既要考虑自己的意愿,也要受限于公共秩序的约束。
  河南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王运慧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一年一度的清明节,人们需要缅怀过世亲人,寄托哀思。但今年正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注定清明节祭扫有别于往常。
各地相继推出新政
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3月13日,民政部办公厅就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发布通知,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指导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
  3月23日,民政部召开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可暂缓举办集体共祭、骨灰撒海、公益性安葬仪式等群体性活动,暂缓开放不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骨灰存放场所祭扫服务。
  会议指出,今年的清明节正值举国上下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强化精准防控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祭扫服务,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4月1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范瑜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已出台今年清明祭扫的政策安排,在是否提供现场祭扫服务方面,湖北等9个省份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暂停殡葬服务机构的现场祭扫服务,其余省份有些地市也有类似安排,其他地方则通过采取预约、限流等防控措施有序开放现场祭扫。
  例如,3月13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广东各地市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本地区殡葬服务机构暂停或者限制祭扫服务,并对外公告。依据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的地区暂停祭扫服务,对相关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祭扫场所(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
  3月23日,为避免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全省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不含农村公墓)、骨灰堂暂停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全省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推出集体祭扫、网络祭扫、委托祭扫3项服务等。
  对此,孟强认为,人们享有对逝者举行追悼仪式、摆放祭品、定期进行祭扫等祭祀相关的权利,殡仪馆、墓地等也应当为人们提供相关的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部、各地在清明节之前发布祭扫新规或通告,是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对清明祭扫采取的相应限制措施,旨在避免出现人员密集的情况,防止病毒传播。

“民政部门的通知和各地新规还倡导和鼓励通过网络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及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这些都是基于公共卫生和生命健康安全的考虑,人们应当予以理解并遵守。”孟强说。
  王运慧称,今年的清明遇上了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民政部门和各地的清明祭扫新规是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管理行为,既尊重人们的祭扫习俗,又能够降低人群聚集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
  “在疫情防控情况下,清明祭扫作为公序良俗应该依法随‘疫’而变,以绿色祭扫、安全祭扫为主,实地祭扫为辅,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王运慧说。
出台专门管理规定
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孟强研究发现,实际上,对于人们的祭祀行为,我国有些地方已经出台了专门管理规定,使人们的祭祀行为走上规范化轨道。
  根据公开信息,首个出台祭祀管理办法的地方是河北省秦皇岛市。
  2018年4月28日,《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以加强当地祭祀管理工作,对祭祀行为进行规范,明确祭祀内涵,即对逝者进行的追悼、安葬和葬后追思、悼念等活动。此外,还要引导群众采取文明环保祭祀方式、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当年12月,《嘉峪关市文明祭祀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布,明确规定,“祭祀活动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公共卫生,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019年9月,《石家庄市文明祭祀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提出“殡葬服务机构要大力推行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为主上来”。
  孟强认为,这些地方出台专门祭祀管理办法,是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规范人们的祭祀行为。
  “在满足对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障的基础上,政府有必要制定专门规定,在场所、设施、时间等方面为人们的祭奠需求提供制度化保障,满足人们对于先祖亲人的祭奠、追思的需求,这既是对人们相应合法权益的尊重,也是维护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体现。”孟强说。
    王运慧认为,因为当前各地的祭祀行为中有一些属于陈规陋习,确有必要运用法治的力量推行移风易俗,比如在部门规章层面或者地方层面制定专门祭祀管理办法,对人们的祭祀行为进行制度化规范。

 



(审核:  马晓龙)